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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大赛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30 | 发布人:dolang | 收藏本站]【字体:  

                                                                             鲁人社字〔2010〕315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厅直属各技工院校:
  为提高技工院校教学质量,促进和引导广大师生努力钻研技术技能,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146号)精神,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大赛所设职业(项目)内的各级各类技工院校中具有技工院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组别和职业(项目)的大赛。
二、竞赛职业和分组
  (一)大赛职业(项目)
大赛设置车工、焊工、装配钳工、无线电调试工、机电一体化、电子设备装接工、维修电工七个竞赛职业(项目)。
  (二)大赛分组
   车工、焊工、装配钳工、电子设备装接工、维修电工大赛设学生高级组(含各类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相关专业的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学生中级组(含各类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相关专业的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无线电调试工大赛设学生高级组(含各类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相关专业的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机电一体化大赛设学生组(含各类技工院校全日制相关专业的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
符合参赛要求的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相近职业(项目)的大赛。
  三、竞赛命题与技术标准
本次大赛车工、装配钳工、电子设备装接工、维修电工职业学生高级组和中级组分别以《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电子设备装接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要求为基础;无线电调试工职业学生高级组以《无线电调试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要求为基础;焊工职业学生高级组和中级组分别以《焊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要求为基础,并参照世界技能大赛有关标准;机电一体化竞赛项目参照世界技能大赛有关标准。同时,各大赛职业(项目)的理论知识赛题由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结合技工院校教学计划大纲统一组织命制,采取智能化网上机考方式进行。初赛和复赛阶段的实际操作赛题由各院校和各市依据竞赛规程组织命制,选拔赛阶段的实际操作赛题由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依据竞赛规程组织命制。
大赛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各职业(项目)具体竞赛规程将另文下发。
有关竞赛规程及相关信息可登陆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查看,网址http://www.sdosta.org.cn/
  四、竞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成立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大赛组委会,见附件1),按照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实施方案(见附件2)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工作。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成立相应的赛区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的大赛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各技工院校参加所在市的复赛。
大赛分院校初赛、各市复赛、全省选拔赛、全国决赛四个阶段。
    (一)院校初赛阶段
    2010年9月15日前,以院校为单位组织参赛报名、培训练兵和初赛。
  (二)各市复赛阶段
  2010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以各市为单位进行复赛,选派优秀选手组队参加全省选拔赛。
  (三)全省选拔赛阶段
  2010年10月下旬,组织全省选拔赛,对获奖者及所在单位予以表彰。
  (四)全国决赛阶段
  2010年11月30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全国决赛。按照国家规定的竞赛职业和选手条件,组织我省优秀选手参加。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与指导教师奖
1.个人奖:每个赛项分别评选。根据选拔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参赛人数或组数确定(四舍五入)。个人一等奖,占10%;个人二等奖,占20%;个人三等奖,占30%;优秀奖若干,并由省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对全省选拔赛中获得各职业(项目)第一名的学生高级组选手,授予“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2.指导教师奖:对获得大赛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授予“山东省技工院校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所有参加选拔赛选手的指导教师均颁发荣誉证书。
(二)按照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奖励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对全省选拔赛中获车工、焊工、装配钳工、电子设备装接工、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大赛职业学生高级组前15名的选手,获机电一体化大赛项目学生前15名的选手,经核准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对获车工、焊工、装配钳工、电子设备装接工、维修电工大赛职业学生中级组前15名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对参加全国决赛职业(项目)的获奖者由全国大赛组委会予以奖励。
各市可参照本奖励规定制定本赛区的奖励办法。
 六、其他事宜
全省选拔赛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结束。各赛区要按照选拔赛名额分配表(附件3)人数要求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筹划,积极申请地方财政支持,要广泛发动组织所属技工院校积极参与大赛活动,将大赛活动与强化技能实习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技工院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把这次选拔赛办成高质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职业技能鉴定活动。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山东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
通讯地址:济南市公和街9号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电话:0531-86018851      传真:0531-86018060
联系人:王伟超            Email:sdostaw@126.com
大赛网站:http://www.sdosta.org.cn/
     附件1: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组织委员会名单.rar
     附件2: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组织实施方案.rar
     附件3: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名额分配表.rar